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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27 Mon 2013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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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大鋼
- Jun 23 Sun 2013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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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的橘子
剩這個平台來紀錄我的憤怒,沒錯,是憤怒。而且要有心理準備會被爸媽冏很大找去上節目。
晚上回到家後,發現房間整個又被動過了,於是心中那一把火瞬間被點燃,但我已經懶得去翻找確認哪些東西還在或哪些東西已經被丟,因為我知道當我找不著時會更加憤怒。
會憤怒的原因有兩個,第一是我真的很討厭隱私被侵犯,那是我的房間,我都長大了,該被尊重一下吧?第二則是因為老爸每次進來我房間都假裝說是要幫我整理,但實際上是徹底翻找,而後把他認為該丟的東西都丟掉。
就在我剛剛下樓看個電視時,我發現客廳角落鞋櫃旁的資源回收箱竟然堆著一大疊我房間的紙張和文件,噢,還有漫畫。霎時心中那把火熄滅,但火山爆發了。從我小時候有印象以來我爸媽就是一直是這樣,總是會翻找我的書包或書桌抽屜,但我驚訝的是到現在我都24了我老爸還在幹這種事!美其名是說幫忙整理東西,但實際上是在監督、過濾我的每個東西,覺得該丟掉的,永遠不會過問,就直接丟。
想了解孩子,他媽的不是用這種方法,要家庭革命的話我也已經沒有力氣,大家就來擺爛吧,反正人生也就如此,你高興就好。
- Jun 04 Tue 2013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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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雨訴語
雨水拍打著遮掩表情的傘 低聲訴說著望你遠去的悵
希望下一次天氣晴朗 讓我自在調整內心慌亂
假如終點來的不急 或許多一些不同頻率
- Jun 04 Tue 2013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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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
「感情這種東西的產生與消失,有它自己一套的遊戲規則。在這一套遊戲規則裏頭,先天的性格,後天的細心、耐心與包容,社會生活條件以及自然的機緣都有期相當的影響力。然而無論如何,強制的手段是一個負數,而不是一個正數。強制的手段,不能使無情變有情,也不能使有情變無情。」
--黃榮堅老師《刑罰的極限》
- May 31 Fri 2013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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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致人於死修法成唯一死刑?
我知道這個時間點,或者任何時刻,說這些話都是政治錯誤、不合民意,但我覺得還是有必要去想一下,問題的癥結點在哪裡。
又有酒駕致人於死的案件發生,網路也再度湧起一片罵聲,我看到一個名為「支持酒駕致人於死罪修改成唯一死刑」的連署活動。或許是職業病的敏感,看到的那一瞬間我有許多疑問,例如:為何只挑「酒駕致人於死」的案件,而不是酒駕一律唯一死刑?殺人罪都沒有唯一死刑,酒駕致人於死與普通殺人罪的差別在哪裡?
或許有人會說,因為酒駕是最可惡的。但我還是想追問,為什麼認為酒駕是最可惡的?闖紅燈撞死人比較不可惡?沒喝酒但疲勞駕駛就比較不可惡?
- May 26 Sun 2013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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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繼續帶著傘等著被雨淋濕
雖然天氣轉好,但也許還會有下一波吧。
雨的味道怎會如此熟悉?一定是雨季太過短暫,以致於每個記憶都深刻地保存著,一下雨便嗅得到。
不斷地想在雨中做些什麼,以為可以蓋過那些回憶的味道。後來才發現,這不是量的問題,而是質的不同,新的事物怎麼也蓋不過那些味道。
安心感的來源在於淋濕後的風乾,之所以沉默是因為如今只有自己可以讓自己感到安心,然後越來越沉默,連眼神都懂得逃避了。
幸好會帶傘了,雨衣也升級,還偷偷加了雙雨鞋,雖然塑膠味仍不敵潮濕的侵襲,自我感覺良好的雨鞋搭配也無處交流。
- May 26 Sun 2013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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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誤判」對死刑存廢的影響
最高法院100年台上字第1522號判決,判決書內有段文字是這樣:「「以不詳方法將被害人置於其實力支配下後,再以不詳方法予以殺害」。
先別管這句話有多麼令人驚嚇,更可怕的是,這是死刑判決。
誤判一直是支持廢除死刑的強力論證,法官不是神,司法體制也不是萬能,誤判的可能性絕對存在。而反對方則認為在死刑這種案件上,法官會高度嚴謹,所以一直談誤判或是搬出江國慶案來救援實在沒必要。
但從這則判決我們可以看到,就算不談誤判,這種令人難以置信的死刑判決依舊存在。
- May 24 Fri 2013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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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罰的目的?
「刑罰的目的本來就是應報論,其他如預防之效果,都只是反射效」
這說法很有趣,但我有些不同的意見。
我的想法是,應報與預防,這兩者並非可以那麼完全的區分開來,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我們被揍了一拳,想要回擊一拳,回擊的那一拳固然是出於痛楚之下的憤怒而想讓對方也嚐嚐這樣的痛,但這本質上代表的,或許更是一種希望對方知難而退的想法。設想一種情況,倘若對方說,你再怎樣揍他,他都不會放過你,那你還想揍嗎?這時候無法達到預防的效果,所以根本不會想揍,而是想讓他死。
那麼,希望他死,是不是一種純粹的應報論呢?我認為是,這是一種把怨氣發洩在對方身上的純然應報,不管他會不會再犯,都希望他得到報應。